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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五条被疑目的为降成交量刚需被一再误伤

2019-11-21 来源:开平租房网

  据21世纪经济报道消息,2011年2月16日,北京公布“国八条”,连续五年缴纳社会和个人所得税的非本市户籍家庭,限购一套住房。北漂哗(化名)就在限购范围内。直到201 年,陈晓哗才具备购房资格,但此时,她一直关注的某个楼盘,房价比限购前足足上涨了9000元/平方米。不仅如此,按照今年 月底北京出台的“国五条”执行细则,如果陈晓哗购买二手房,还要承担差额的20%个人所得税。免税的房子,则比其他房子上涨了万。

  故事并没有结束。4月8日,北京市公积金部门发布新规,借款人月均收入超北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 倍(含)以上的,其月还款额原则上应不低于其月收入的50%。2011年北京职工月均工资4672元,即对于月工资14016元的申请人,其月还款额不得低于7008元。

  税前月收入15000元左右的陈晓哗不幸躺中。也就是说,尽管是首套房,如果陈晓哗想享受公积金优惠,她的月供必须在7008元以上。公积金部门给陈的回应是,只高不低。这让陈感受到无比沉重的压力。

  陈晓哗算了一笔细账。“如果月收入14016元,扣去公积金1682元,养老保险1008元,医疗252元,失业25元,个税989元,剩下10060元。月供7008元除公积金 64元外,最低还款额为 644元,月收入还剩6416元。鉴于二手房税高,目前最好买新房。但新房一般得2年后入住,租房一居 500,只剩2916元费,日均97元。”

  她每月还要给父母寄生活费,自己其他日常支出尚未计算。另外,陈的收入并不稳定,有的月份较高,有的月份极低。类似陈晓哗这样的购房者很多。她说,自己理解公积金部门的初衷,但针对高收入人群划定的线不够科学,缺乏充分的民意调研。

  陈晓哗属于典型的被误伤的首套房刚需。此次北京公积金新政被误伤的人群,更多是偏刚性的改善性需求。 月25日起,从以往的“认房不认贷”调整为“认房又认贷”。即便名下无房,但如果有过贷款记录或者有过公积金购房提取记录,仍被认定为二套房,首付七成,利率上调至1.1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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