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军队保障房政策有谁了解吗
2019-07-11 来源:开平租房网
邢台保障房,名下有车的人能申请吗?问题详情:家的味道你了解吗?两室一厅田园厨房餐厅装修效果图设计欣赏
推荐回答:只要是名下没有房,五年之内有没有发生过房产买卖交易的,都可以申请保障房的。
按照邢台市市区保障房准入条件的规定,邢台市的保障房申请条件其实是分为三类的:第一类是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第二类是低收入家庭;第三类是中等偏下收入家庭、新就业职工、外来务工人员。
如果你名下有车的话,前两类肯定是不符合,可以作为第三类进行申请。
而保障房又有配租房和限价房,一般会根据家庭分类来确定配租房的租金和限价房的选房定房顺序。
市区保障房原则上是优先供给前两类,如果还有剩余房源的话才会轮到第三类家庭申请的。
作为第三类家庭申请的话也需要满足一些条件,最主要的一点就是,人均家庭收入要低于49165元(2017年的标准),如果是一家三口人的话,那么只要你家的当年总收入低于147495元就满足申请条件,其他条件都是比较宽松的。
比如,中等偏下收入家庭需要满足名下无自有住房或者自有住房建筑面积在60平方米以下且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20平方米以下,1人户自有住房建筑面积在 0平方米以下(不含附属配套用房);新就业人员需要满足在本市无住房,未租住公有住房且未享受任何形式的住房保障,并且与用人单位签有劳动合同等。
具体的细则可以在房管局站上查询《邢台市市区2017年度住房保障准入条件 》文件了解下。
一般申请程序是准备好所需资料向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外来务工的可以向在单位所在地的街道办申请)申请,街道办初审后,在交由区房管局审核,最后符合条件的颁发《保障房资格证》。
现在更方便了,房管局推出了一个保障房申请的app,实现了用和上申请,具体见市房管局公众号,上面有详细的流程。
最后祝你申请顺利。
外地户口,单亲家庭,怎么申请石家庄保障房?问题详情:我是外地人,单亲家庭,带着孩子在石家庄周边打工为生,租房子住了十几年,月收入两千左右,想在石家庄申请保障性廉租房,请问我这样情况的能不能申请,如果可以的话需要些什么证明和手续。
跪求知情人帮助。
推荐回答:关于调整规范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和申报资料的通知
-29 石家庄市保障房中心
石保安居办[2017] 8号
石家庄市保障性安居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调整规范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和申报资料的通知
根据《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河北省财政厅转发 住房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关于做好城镇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工作的指导意见 的通知》(冀建保〔2017〕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保障房建设规模和需求的实际,现对我市住房保障准入条件进行调整,并进一步规范受理资料,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一)城镇低保、低收入家庭
1.申请家庭成员具有市区(市内四区、高新区,下同)常住户口满 年,且在市区实际居住;
2.申请家庭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或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上年度市区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0.8倍;
.申请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且家庭住房总建筑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下、1人户在 0平方米以下;未购买商业用房、写字楼或其他投资性房产。
父母与子女同住或子女与父母(岳父母)同住的,按照以下公式计算申请家庭住房面积:申请家庭住房建筑面积=申请人夫妇的父母或子女拥有房屋的建筑面积总和-房屋所有权人夫妇及未婚子女的总人口数× 0,如果得数小于等于零,则均按零计算。
如果申请人夫妇的父母或子女有单套及以上非普通住宅或两套及以上普通住宅的,不论同住与否,均要按上述公式进行核定。
申请家庭所有房屋经市级以上房屋安全鉴定机构鉴定为危险房屋且实际无人居住的,视为无房。
(二)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家庭
1.申请人具有市区常住户口满1年,且在市区实际居住;
2.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上年度市区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全部退休的,不再核定收入;
.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且家庭总住房建筑面积低于50平方米、1人户在 0平方米以下;未购买商业用房、写字楼或其他投资性房产;申请家庭所有房屋经市级以上房屋安全鉴定机构鉴定为危险房屋且实际无人居住的,视为无房;
4.单身申请人须达到法定结婚年龄。
(三)新就业职工
1.申请人具有市区常住户口或持有市区居住证,且在市区实际居住;
2.持有全日制大中专院校毕业证,毕业未满5年,毕业时间按第一学历毕业证为准;
.收入稳定且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上年度市区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4.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且家庭总住房建筑面积低于50平方米、1人户在 0平方米以下;未购买商业用房、写字楼或其他投资性房产;
5.申请人在市区缴纳养老保险;
6.单身申请人须满18周岁。
(四)外来务工人员
1.持有市区居住证满6个月,且在市区实际居住;
2.收入稳定且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上年度市区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且家庭总住房建筑面积低于50平方米、1人户在 0平方米以下;未购买商业用房、写字楼或其他投资性房产;
4.申请人在市区连续6个月或累计12个月缴纳养老保险;
5.单身申请人须满18周岁。
(五)不得申请的情况
1.城镇低保、低收入单身申请人(含离异、丧偶)未满 5周岁的;
2.城镇低保、低收入家庭在五年之内有住房转让行为且转让住房的建筑面积超过住房保障面积标准的。
但申请家庭成员中直系亲属因患重大疾病转让住房并提供有关证明的除外;
.城镇低保、低收入家庭中,领取城镇居民社会保障金的被拆迁人,在拆迁补偿中已按《石家庄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办法》四十五条规定政策获得补偿安置的;
4.离婚不足2年的;
5.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行为能力或无独立生活能力的单身申请人不得申请实物配租;
6.工作单位被计入诚信档案,在限制申请期间的;
7.个人被列入诚信档案,在限制申请期间的;
8.配租成功的家庭,放弃入住或被清退未满2年的,不得申请实物配租;
9.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家庭、新就业职工和外来务工单身申请人父母在市区房产数量大于子女数的;
10.市区城中村男性居民不得申请住房保障;女性居民提供由村委会出具的不享受本村分房待遇的证明,可按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家庭类型申请。
二、申报资料
(一)城镇低保、低收入家庭
1.身份证明:申请人(1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含申请人在内的自然家庭全体成员(含市区以外户口成员)的身份证复印件1份(无身份证成员须提供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户籍证明),申请人及配偶父母(子女)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2.户籍证明:含申请人在内的的自然家庭全体家庭成员户口页复印件1份(含户口本首页);
.婚姻证明:已婚家庭提供结婚证复印件;离异家庭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书复印件或离婚判决书复印件;丧偶家庭提供配偶死亡证明;
4.住房证明:由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的工作单位或居(村)委会在《申请表》“住房证明”处盖公章,经办人、法人签字。
按居住方式不同,还需提供以下资料:
(1)租商品房:提供已备案的房产租赁合同及备案证明;
(2)租村证房或单位产权房:提供村委会或产权单位证明原件和租赁合同;
( )租住公房:提供租房协议复印件一份、当年任意一次房租交纳的收据复印件一份;
(4)租住单位周转房:提供单位出具的租房证明原件一份(说明租房的位置、面积、金额等情况)或租房协议复印件一份,当年任意一次房租交纳的收据复印件一份;
(5)自有产权房:提供自有房产的房产证复印件;
(6)单独住父母(子女)房、与父母(子女)同住以及借住家庭:提供房产证复印件;
(7)已配租家庭:提供石家庄市保障性住房管理分公司出具的《租赁房屋诚信记录证明》。
5.收入证明:提供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最低生活保障证、单位或户籍所在地的居(村)委会出具的申请前12个月的《收入证明》;
6.烈士遗属、优抚对象、特困职工、一二三级残疾人员、市级以上劳动模范或先进人物、市级以上见义勇为、65周岁以上老人、最低生活保障、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及有重大疾病成员的家庭等,提供相关证件或证明资料。
7.需要提交的其他证明资料。
(二)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家庭
1.身份证明:已婚家庭提供申请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单身申请人提供本人及父母身份证复印件,并提供父母房产及子女数量说明。
2.婚姻证明:已婚家庭提供结婚证;离异家庭提供离婚证和离婚协议或离婚判决书,离异时间须满2年;丧偶家庭提供配偶死亡证明。
.户籍证明:户口簿主页及申请家庭成员户口页复印件;申请人为集体户口的,只需提供本人户口页。
申请人市区常住户口须满1年。
4.居住证明:提供申请人在市区实际居住的证明材料(参照城镇低保、低收入家庭中的住房证明)。
5.收入证明:提供家庭成员所在单位或户籍所在地的居(村)委会出具的申请前12个月的《收入证明》,已退休的提供《退休证》;18周岁以上在校学生提供学生证。
(三)新就业职工、外来务工人员
1.身份证明:已婚家庭提供申请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单身申请人提供本人及父母身份证复印件,并提供父母房产及子女数量说明。
2.婚姻证明:已婚家庭提供结婚证;离异家庭提供离婚证和离婚协议或离婚判决书,离异时间须满2年;丧偶家庭提供配偶死亡证明。
.户籍(居住)证明:提供申请人在市区的居住证;户籍为市区及矿区、鹿泉区、栾城区、藁城区、正定新区的申请人,提供户口簿主页及申请家庭成员户口页复印件,并提供申请人在市区实际居住的证明材料。
4.学历证明:新就业职工提供全日制大中专院校毕业证书,毕业未满5年。
5.收入证明:提供家庭成员所在单位或户籍所在地的居(村)委会出具的申请前12个月的《收入证明》;18周岁以上在校学生提供学生证。
6.社保证明:外来务工人员提供申请人申请前1年内连续6个月或申请前 年内累计12个月在市区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新就业职工提供申请时正在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
7.单位证明:申请人工作单位未被列入企业名录的,需提供单位营业执照、经营场所证明、完税证明等相关资料。
8.通过劳务派遣方式就业的新就业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在工作单位注册所在地街道办事处申请,如社保缴纳单位与工作单位不一致的,提供劳务派遣的相关资料。
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家庭、新就业职工及外来务工人员特殊证件证明:纳入优先配租的市级以上政府引进的特殊人才、市级以上见义勇为人员、优抚对象、全国和省部级劳模、全国英模、荣立二等功以上的复转军人以及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等,需要提供相应的文件及证明资料。
原廉租住房保障家庭转化为公共租赁住房家庭的,需提供市保障房管理分公司出具的《诚信证明》。
申请人所有证件均需提供原件用于核实,复印件由受理部门留存。
所有资料均用A4纸,并且不得涂改。
凡涉及有年限限制条件的,均以申请之日起往前计算。
保障家庭住房、收入、人口、婚姻状况等发生变化的,保证自变化之日起 0日内向申请地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提交书面材料如实申报。
经核实,对未如实申报的,取消保障资格,计入诚信档案。
本规定自2017年4月1日起执行,在本规定执行之前已录入石家庄市住房保障信息管理系统的申请家庭仍按原政策进行审核。
公租保障房如何申请??问题详情:申请人有什么条件?
推荐回答:一、什么是公共租赁房
公共租赁房,简称公租房,是解决新就业职工等夹心层群体住房困难的一个产品。
公共租赁住房不是归个人所有,而是由政府或公共机构所有,用低于市场价或者承租者承受起的价格,向新就业职工出租,包括一些新的大学毕业生,还有一些从外地迁移到城市工作的群体。
二、公租房申请条件是什么
(一)公租房申请条件是什么
公共租赁住房的供应对象为本市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包括已通过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资格审核尚在轮候的家庭以及其它住房困难家庭。
凡年满18周岁,在主城区工作的本市无住房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 平方米的住房困难家庭,大中专院校及职校毕业后就业人员及进城务工、外地来主城区工作的无住房人员,均可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申请户型:申请人根据共同申请人数可作如下申请:1人申请单间配套,2人可申请一室一厅, 人可(家庭成员只有父女或母子2人的,可按 人)申请两室一厅,4人及以上可申请三室一厅。
已通过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或限价商品住房资格审核正在轮候的家庭,可直接到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申请轮候公共租赁住房。
(二)公租房租赁期限是多久
公共租赁房租赁的最长期限:
1、公租赁期限最长为5年,合同期满承租家庭应当退出住房。
2、承租家庭需要续租的,应在合同期满前 个月内提出申请,由产权单位会同相关单位复核,符合条件的续签租赁合同。
、承租家庭不符合承租条件暂时不能腾退承租住房的,租赁合同期满后给予2个月过渡期,过渡期内按同类地段类似房屋市场租金收取租金。
过渡期届满后承租家庭仍不退出承租住房的,按房屋产权单位规定的标准收取租金,具体在租赁合同中约定,拒不退出行为记入信用档案。
保障房业主自行组织人员强行拆除隔离围栏这样合法么,你怎么看?问题详情:青岛万科紫台保障房业主要求拆除隔离违栏共享小区,商品房业主坚决反对形成对质,在各部门多次协调后,保障房业主私下组织自己动手强行拆除。
一边是保障房业主说自己被隔离受到了歧视,一边是花了高放价,交了高物业费的商品业主认为拆除降低自己生活品质,房子有贬值风险,花多少钱享受多少服务天经地义,你怎么看这个矛盾。
推荐回答:任何事情要想长久就必须公平!
同一小区不同房价和物业的房子共用一个公共场所,结果只能是拉低品质,让高房价房子的价值受损,住户的品质降低,这是显而易见的!
那么受益的是保障房,这种明显有失公平的政策出台本身就是一个不理性的决定,也许是政治正确性,但有违公平。
也许有人说,在土地出让时,已经明确要求代建保障房,没错!这是一个理由,但如果公摊由商品房房主来承担费用,保障房无偿使用,那明显违反法律和公平原则。
土地是让利给开发商,不是给商品房的业主,但要他们承担后果,显然不合理,况且当初就明确规划有隔离,法不究过往。
不能往前追溯,况且出台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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