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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士南宁9月起提高孤儿最低养育标准5400多

2020-09-13 来源:开平租房网

南宁9月起提高孤儿最低养育标准 5400多孤儿受益

广西南宁讯(唐斯佳)7月21日,从南宁市民政局获悉,南宁市将提高孤儿最低养育标准,城市散居孤儿350元/人月,农村散居孤儿200元/人月,福利机构供养孤儿600元/人月。目前,孤儿调查建档工作已经完成,争取9月份按新标准开始发放。届时,南宁市将有5400多名孤儿受益。  据了解,过去,南宁市农村散居孤儿养育标准为每人每月150元是因为在过去被其他问题如战争、经济等问题所掩盖。这一问题自从剥削社会产生以来就非常严重地存在并且作为当时社会一 ……(未完,城市散居孤儿和福利机构孤儿养育标准为每人每月280元。由于孤儿是特殊和弱势群体,无其他生活来源,正处于长身体阶段,还要上学、购买学习用品,因此,提高孤儿最低养育标准势在必行。  提高孤儿最低养育标准,是今年南宁市20件为民办实事项目之一。根据南宁市民政局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市提高孤儿最低养育标准工作的通知》,南宁市决定从2010年1月起,提高孤儿养育标准(包含孤儿已享受的低保标准或农村五保供养标准)。  据了解,户籍在南宁市行政区域内的未满18周岁的孤儿都是本项政策的受益者。对象包括:丧失父母的未成年人;事实上无人抚养的未成年人(主要指①父母双方均为精神病或身体残疾,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能力抚养的;②父母均被宣告死亡或均被宣告失踪,实际上已经没有履行抚养义务的;③父母一方服刑,另一方符合条件①或条件②的;④父母任意一方都符合条件①或条件②的;⑤父母一方死亡,另一方改嫁,确实无人支付生活费的)。  为加强对孤儿的生活照顾,尽力让孤儿回归家庭、回归社会,南宁市将建立健全县(区)、乡镇(街道)、村(居)委会孤儿救助管理体系,实行试寄养制度,即签订寄养协议后的90天内为试寄养期。在试寄养期内,福利机构或基层组织对寄养家庭进行回访,了解被寄养人的精神面貌、生活状况、学习状况。在试寄养期间,由福利机构或基层组织对寄养儿童的生活照料、文化教育、保证儿童身心健康发展等情况进行评估,对因家庭原因不宜寄养的,经报县(区)民政局(开发区事业局)批准后,福利机构或基层组织有权终止寄养协议。